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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日星期六

外國人韓國房產法人名義購買 vs 個人名義完全比較:稅率·設立流程·2026年實戰指南

發佈日期:2026年5月1日 · 閱讀時間:約22分鐘 · 關鍵字:法人購房、個人vs法人、外國人不動產、稅率比較、法人設立、節稅

外國人韓國房產法人名義vs個人名義購買比較2026
新加坡的陳先生計劃在首爾買3戶投資型公寓,總額約30億韓元。他的會計師朋友建議「成立韓國法人買比較划算」,但仲介卻說「個人名義簡單多了,法人反而更貴」。

答案不是非黑即白。法人vs個人,差異不只是稅率,而是持有結構、退場策略、家族傳承、跨境稅務的整體設計。本文用2026年最新法令、具體稅額試算、實際情境,告訴你哪一種適合你。

1. 為什麼這個問題重要?三個關鍵分歧點

外國人購買韓國房產,「個人名義」是預設選項——直接用護照·外國人登錄號·指定管理人即可登記。但有三種情境會讓「法人名義」浮出檯面:

情境A:投資多戶(≥3戶)
2026年5月9日後多住宅重課恢復,個人持有3戶以上邊際稅率衝82.5%。法人不適用個人讓渡所得稅體系,改適用法人稅(基本9-24%)。
情境B:商用·業務型不動產(辦公樓·商街·物流)
非住宅商用不動產經營收益、折舊、費用扣除,法人結構更具優勢。個人持有商用樓仍以綜合所得稅或讓渡所得稅課徵,無法靈活運用費用扣除。
情境C:家族傳承·股權移轉設計
不動產直接繼承·贈與面臨高額稅率(最高50%)。法人股權形式則可分批移轉、活用低估值股權贈與,是高資產家族常用的長期工具。

2. 個人 vs 法人:稅率全面對照(2026年版)

韓國房產法人個人稅率比較外國人投資

2-1. 取得階段

項目個人名義法人名義
取得稅(住宅·首戶)1.0-3.0%12%(法人取得住宅一律重課)
取得稅(住宅·首都圈過密抑制圈內法人新設5年內)+8% 重課(合計最高約20%)
取得稅(商用·業務)4.6%4.6%(一般情況)
取得稅(首都圈法人新設5年內·商用)+4% 重課
登記免許稅0.8-3.0%0.8-3.0%(同等)

重點:住宅情況下,法人名義取得稅12%是個人的4-6倍。首都圈過密抑制圈域(首爾·仁川·京畿部分地區)新設未滿5年的法人需額外重課。住宅短期買賣,法人絕對不利。

2-2. 持有階段

項目個人名義法人名義
財產稅(每年6/1為基準日)0.1-0.4%0.1-0.4%(同等)
綜合不動產稅(住宅·公示價₩9億超過部分)0.5-5.0% 累進2.7% 或 5.0% 一律
租賃所得稅綜合所得稅 6-45%(分離課稅14% 可選)法人稅 9-24%
費用·折舊認定有限廣泛認定

2-3. 讓渡(出售)階段

項目個人名義法人名義
讓渡所得稅(基本稅率)6-45% 累進法人稅 9-24%
住宅短期持有加算未滿1年 70%·1-2年 60%法人稅 + 追加課稅 20%
多住宅重課(2026-05-10之後)+20%(2宅)·+30%(3宅以上)法人一律 +20% 追加課稅
長期持有特別扣除最高80%(居住者·1住宅)
最高邊際稅率82.5%(多住宅·含地方稅)約49%(法人稅+追加課稅+地方稅)

2-4. 配息·資金回流階段(法人特有)

項目個人法人
法人→股東配息不適用配息所得稅 14%(國內)·22%(外國法人源泉)
韓·台/港/星 租稅協定不適用10-15% 限制稅率可適用

重點:法人在出售差價先課一次法人稅,股東領配息再課一次配息所得稅,雙重課稅結構是基本。租稅協定可部分減輕,但無法完全消除。

3. 模擬比較:30億江南公寓,持有5年後出售

假設:購入30億 → 5年後出售40億,持有期間年租金收入7,000萬韓元,讓渡差價10億。

案例A:個人名義(非居住者)

項目金額
取得稅(4.6%)1.38億
5年持有稅合計約2.5億
租賃所得綜合稅5年合計約1.0億
讓渡所得稅(5月9日後·多住宅情況)約5.5-6.5億
總稅負約10.4-11.4億
實效稅率(對購入價)約35-38%

案例B:法人名義(韓國法人新設·首都圈內·5年內)

項目金額
取得稅(12% + 重課)約5.4-6.0億
5年持有稅合計(含綜不稅)約3.5-4.0億
租賃所得法人稅5年合計約0.6億
讓渡法人稅 + 追加課稅(20%)約3.5-4.0億
股東配息時配息稅(10-15%)約0.5-0.7億
總稅負約13.5-14.7億
實效稅率約45-49%

案例C:法人名義(首都圈外·濟州法人)

項目金額
取得稅(商用4.6%·住宅亦部分免重課)約1.4-2.5億
5年持有稅合計約2.5-3.0億
租賃所得法人稅約0.6億
讓渡法人稅 + 追加課稅約3.0-3.5億
配息稅約0.5億
總稅負約8.0-10.1億
實效稅率約27-34%

結論:單純買賣住宅的話,個人名義壓倒性有利。法人僅在首都圈外或商用·業務型資產時才產生節稅效益。

4. 法人有利的5種情境

外國人韓國法人設立不動產投資流程

情境1:商用·業務樓宇購置(辦公樓·商街·物流中心)

商用不動產不適用法人12%重課。租金收入加上折舊與費用認定,法人結構更有利。即使持有5-10年後出售,法人稅9-24%仍比個人累進6-45%更平緩。

情境2:外國法人以韓國子公司持股結構

香港·新加坡母公司 → 韓國子公司持有不動產。出售時以韓國子公司股權讓渡處理,可能規避韓國不動產讓渡稅(但若構成「不動產過多持有法人」仍須課徵讓渡稅,要件嚴格)。事前結構設計不可或缺。

情境3:濟州或首都圈外多筆物件持有

首都圈過密抑制圈域以外設立的法人不適用取得稅重課。在濟州·釜山·光州等地方持有5戶以上物件時,法人比個人更節稅。

情境4:家族持股·世代移轉

以法人股權形式分批贈與子女。股權評價採資產價值與收益價值加權平均,可能比直接評價不動產更低。每年活用贈與財產扣除(成年子女₩5,000萬·未成年₩2,000萬)分散贈與。

情境5:商業型短期買賣(Flip業務)

個人未滿1年買賣需重課70%。法人視為事業活動,適用法人稅率 + 追加課稅20%(合計約30-44%),比個人更有利。但須完成「不動產買賣業」事業者登記。

5. 韓國法人設立實戰流程(外國人出資)

5-1. 法人形態選擇

形態最低資本特徵適合度
株式會社(주식회사)無限制(實務₩1億)最常見,股權自由轉讓★★★★★ 推薦
有限會社(유한회사)無限制股權轉讓受限,封閉性★★★ 家族用
有限責任會社(유한책임회사)無限制運營靈活,採用較少★★ 特殊目的

5-2. 外國人直接投資(FDI)申報

外國人對韓國法人出資₩1億以上時,需依《外國人投資促進法》辦理外國人投資企業登記。流程:

  1. 外國人投資申報(KOTRA 或外國換銀行)
  2. 投資資金匯入(外國換銀行外國人投資專用帳戶)
  3. 法人登記(登錄稅·委託法務士辦理)
  4. 外國人投資企業登記(KOTRA·登記後60日內)
  5. 事業者登記(管轄稅務署)

5-3. 費用·所需期間

項目費用(韓元)期間
登錄稅·登錄免許稅約100-300萬登記時繳納
法務士酬金約100-200萬
會計·稅務顧問(年)約600-1,500萬持續
法人帳簿·記帳(年)約200-500萬持續
整體設立期間約4-6週

5-4. 任員·董事要件

株式會社僅需董事1名以上即可(資本金未滿₩10億時)。外國人不論是否在韓居住皆可擔任董事。但實務上建議至少設置1名韓國居住董事(便於稅務·銀行對應)。

6. 決策矩陣:你該選個人還是法人?

韓國房產法人個人選擇決策矩陣外國人VIP諮詢
條件個人推薦法人推薦
住宅 1-2戶持有目的
住宅 3戶以上·首都圈外✓ 可考慮
江南·龍山等調整對象地區住宅✓(長期持有扣除)—(重課負擔)
濟州·釜山商用·Pension多筆
辦公樓·商街樓宇
租賃收益為主運營✓(費用·折舊扣除)
5年內短期買賣—(重課70%)✓(法人稅+20%)
家族資產世代移轉計畫✓(股權分批贈與)
F-2-8 投資移民(5億休養型)—(移民制度不適用)
不願負擔會計·稅務費用

判定指引:上述項目中「✓ 法人」勾選達5項以上者,可積極考慮法人結構;勾選未達3項者,個人名義明顯有利。

7. FAQ:華語圈投資者最常問的問題

Q1. 香港法人可以直接購買韓國不動產嗎?

可以。允許外國法人以名義直接購置。不過外國法人若在韓國境內無事業場所,綜合所得稅·法人稅申報程序複雜,租金收入須源泉徵收22%(適用租稅協定時10-15%)。實務上一般以新設韓國子公司更便利。

Q2. 法人12%取得稅重課適用於所有住宅嗎?

是。2020年8月起,法人取得住宅一律適用12%(含地方稅),不問實居或租賃用途。但商用·業務用·公示價₩1億以下等部分例外存在。事前須請法務士·稅務士審核。

Q3. 設立韓國法人一定要有韓國人合夥人嗎?

不需要。外國人可100%出資。株式會社僅需1名董事即可設立,董事亦可為外國人。但實務上銀行開戶·稅務申報等事項,由韓國居住董事或代理人協助較便利。

Q4. 法人設立後到不動產購入需要多久?

法人設立4-6週 + 外國人投資申報 + 事業者登記 → 即可購入。土地交易許可區(江南3區·龍山等)對法人買主不適用居住要件,但自用·實投資舉證更為嚴格。

Q5. 法人名義不動產可以租給股東嗎?

可以,但會被歸類為「特殊關係人交易」,須以市價基準收取租金。低於市價出租時,法人面臨「不當行為計算否認」,股東則可能課徵贈與稅。事前須備妥鑑定報告或周邊市價佐證資料。

Q6. 法人清算時資產如何回流股東?

法人清算時剩餘財產分配以「擬制配息」處理。超過資本金部分課徵配息所得稅(外國股東源泉22%或租稅協定10-15%)。實務順序:清算前以市價出售不動產 → 法人稅清算 → 剩餘財產分配。

Q7. 可以用韓國法人名義取得F-2-8投資移民嗎?

不可以。F-2-8投資移民僅適用於個人名義投資₩5億以上休養型不動產。法人名義投資不被認可。若要同時追求投資移民與節稅,需另作設計(例如:個人名義5億 + 法人名義商用)。

Q8. 個人可以變更為法人名義(設立法人後讓渡)嗎?

法律上可行,但個人→法人讓渡時,個人須負擔讓渡所得稅,法人須負擔取得稅12%。雙重負擔下幾乎無實益。第一次購買時就決定名義是關鍵。

8. 參考資料

  • 《地方稅法》第13條之2(法人住宅取得稅重課) https://www.law.go.kr/
  • 《法人稅法》第55條之2(土地等讓渡所得追加課稅) https://www.law.go.kr/
  • 《所得稅法》第104條(讓渡所得稅率) https://www.law.go.kr/
  • 《外國人投資促進法》 https://www.law.go.kr/
  • 韓國國稅廳 https://www.nts.go.kr/
  • KOTRA 外國人投資綜合支援 https://www.investkorea.org/
  • 韓國國土交通部 實價登錄 https://rt.molit.go.kr/

免責聲明: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稅務·投資建議。法人設立·稅務設計·跨境股權結構需依個別情況諮詢韓國公認會計士·稅務士·律師·法務士。法令以韓國政府最新公告為準。

— China-Korea Property Law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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