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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4日星期一

外國人韓國房產相續·贈與2026完全指南:跨國繼承·贈與稅·節稅實戰

發佈日期:2026年5月2日 · 閱讀時間:約22分鐘 · 關鍵字:相續稅、贈與稅、跨國繼承、外國人不動產、節稅策略、家族傳承

2026外國人韓國房產相續贈與稅完全指南
台北的王董事長十年前以₩15億在江南買下一戶公寓,現在市價已漲到₩28億。三個女兒分別住在香港、新加坡、台北。「父親萬一突然離開,這戶江南公寓在韓國要繳多少稅?女兒們各自又要在所在地繳什麼稅?」

這是高資產家族最容易忽略、卻最致命的盲點。韓國最高相續稅率50%,一處錯誤的時機,可能讓家族財富瞬間蒸發近一半。本文用2026年最新法令、具體案例、跨境節稅實戰,提供完整解答。

1. 為什麼跨境相續·贈與是華僑·外國人最大的稅務地雷?

韓國的相續稅與贈與稅,對「在韓國有不動產的外國人」具有絕對課稅權。即使被相續人(過世者)·受贈人是台灣·香港·新加坡居民,只要標的物在韓國境內,韓國稅務當局就有先行課稅權。三個關鍵盲點:

盲點A:相續稅率最高50%,比讓渡稅還嚴峻
韓國相續稅·贈與稅採累進稅率10-50%,課稅基準超過₩30億時即適用最高稅率。江南、瑞草、龍山的高價物件最容易踩到這條線。
盲點B:外國居住者可獲得的扣除額極為有限
被相續人為非居住者時,僅能享有「基礎扣除₩2億」,無法適用配偶扣除(最高₩30億)·一括扣除(₩5億)·金融財產扣除等。實效稅率可比居住者高出數倍。
盲點C:跨境雙重課稅風險
韓國課完相續稅後,台灣·新加坡·香港視當地法令仍可能課稅。台灣已於2023年12月與韓國簽訂租稅協定(生效),香港·新加坡則無,必須分別依各國法令處理。

2. 相續稅 vs 贈與稅:稅率·扣除全面對照

韓國相續稅贈與稅率比較外國人2026

2-1. 共通累進稅率(相續稅·贈與稅同一稅率體系)

課稅標準稅率累進扣除
1億韓元以下10%
1億超 ~ 5億20%1,000萬
5億超 ~ 10億30%6,000萬
10億超 ~ 30億40%1.6億
30億超50%4.6億

2-2. 相續稅扣除(被相續人居住者 vs 非居住者)

扣除項目居住者(韓國境內居住)非居住者(外國人居住)
基礎扣除₩2億₩2億
一括扣除₩5億(取代基礎+其他扣除)不適用
配偶扣除最低₩5億 ~ 最高₩30億不適用
子女扣除每名₩5,000萬不適用
未成年扣除每名×剩餘年數×₩1,000萬不適用
身障扣除剩餘年數×₩1,000萬不適用
金融財產扣除最高₩2億不適用

重點:非居住者僅能扣除₩2億,居住者可扣到₩10-40億。同樣是₩28億江南公寓,居住者可能課0-3億,非居住者卻可能課10億以上。

2-3. 贈與稅扣除(10年累計)

受贈人扣除額(每10年)
配偶₩6億
成年子女(直系卑屬)₩5,000萬
未成年子女₩2,000萬
子女→父母(直系尊屬)₩5,000萬
其他親屬(6親等內血親·4親等內姻親)₩1,000萬
非親屬無扣除

注意:非居住者受贈韓國境內財產時,受贈人扣除額同樣適用,但實務上贈與稅由受贈人申報·繳納,被贈與資產為韓國不動產時,韓國稅務當局擁有優先課稅權。

3. 案例模擬:₩28億江南公寓的相續稅實戰

假設:被相續人為台灣籍非居住者王董事長,韓國境內僅有此戶江南公寓,市價₩28億,由3名成年女兒平均繼承。

案例A:非居住者直接相續(最壞情況)

項目金額
相續財產(評價額·公示價)約₩22億(公寓公示價約市價78%)
基礎扣除-₩2億
課稅標準₩20億
適用稅率40% - 累進扣除₩1.6億
相續稅約₩6.4億
申報稅額控除(自主申報3%)-₩0.19億
最終稅額約₩6.21億(≈NT$1,553萬)

案例B:生前轉為居住者後相續(節稅策略)

假設王董事長在韓國居留滿183日成為稅務居住者,配偶健在。

項目金額
相續財產₩22億
一括扣除-₩5億
配偶扣除(假設配偶法定持分1/2)-₩11億
課稅標準₩6億
適用稅率30% - ₩6,000萬
最終稅額約₩1.2億(≈NT$300萬)

居住者 vs 非居住者差距:約₩5億(NT$1,250萬)。

案例C:生前分批贈與策略(10年規劃)

王董事長從60歲起每10年贈與一次。3名女兒+配偶共4人,每10年總共可扣除約₩6.15億(配偶6億 + 3女兒×5,000萬)。20年累計可扣除₩12.3億。

項目金額
20年總贈與額₩22億
累計扣除(20年)-₩12.3億
課稅標準₩9.7億
分散課稅後總贈與稅約₩1.5-2.0億

結論:同樣₩28億公寓,非居住者直接相續₩6.21億居住者相續₩1.2億分批贈與₩1.5-2.0億規劃時機與身份決定一切。

4. 跨境課稅:台灣·香港·新加坡居民的雙重課稅問題

跨境韓國相續贈與外國人稅務流程

4-1. 各地區課稅體系比較

地區相續稅贈與稅韓·當地租稅協定
台灣10-20%累進10-20%累進2023年12月生效(含相續·贈與)
香港已廢除(2006年起)已廢除無相續·贈與條款
新加坡已廢除(2008年起)已廢除無相續·贈與條款
馬來西亞
中國大陸無(草案多年未立法)

4-2. 台灣居民的雙重課稅與抵減

台灣相續稅率10-20%,免稅額₩1,333萬新台幣。韓國境內不動產相續時,韓國優先課稅,台灣則對「全球財產」課稅,但可依《所得稅協定及相續·贈與稅互免協定》主張已在韓國繳納稅額抵減。實務操作:

  1. 韓國申報·繳納相續稅(被相續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
  2. 取得韓國國稅廳「相續稅納稅證明書」並公證
  3. 台灣國稅局申報相續稅,附韓國證明書主張抵減
  4. 台灣相續稅 - 韓國已繳稅額 = 補繳額(多為0)

4-3. 香港·新加坡居民的優勢

香港與新加坡已廢除相續稅與贈與稅,因此韓國境內不動產相續·贈與後,母國端不再課稅,僅須處理韓國端稅務。這是香港·新加坡居民相對台灣居民的天然節稅優勢。

4-4. 中國大陸居民的不確定性

中國大陸尚未立法相續稅與贈與稅,但草案討論已多年。建議高資產者在中國立法前完成贈與規劃,避免未來稅制變動風險。

5. 6種實戰節稅策略

策略1:取得韓國居住者身份再相續

被相續人在生前申請韓國居住權(F-2-8投資移民·F-5永住·結婚移民),居留滿183日即可成為稅務居住者。可享一括扣除₩5億 + 配偶扣除最高₩30億 + 子女扣除等,實效稅率可降至原本的1/3-1/5。須提前3-5年規劃,臨終前轉換無效。

策略2:10年分批贈與(最常用)

每10年活用贈與扣除(配偶₩6億·成年子女₩5,000萬·未成年₩2,000萬)。提前20-30年起每10年分批贈與,可大幅壓低累計贈與稅。注意:贈與後10年內被相續人過世,已贈與財產仍須計入相續財產(追加課稅),但已繳贈與稅可抵扣。

策略3:法人股權贈與

將不動產轉移至韓國法人持有,再以法人股權形式贈與子女。股權評價採「資產價值×40% + 收益價值×60%」,因不動產帳簿價往往低於市價,股權評價可能低於不動產直接評價。詳見【法人vs個人完全比較】。

策略4:抵押貸款先行(債務扣除)

被相續人生前以不動產抵押借款,現金匯回母國或投資其他資產。相續開始時,貸款餘額可從相續財產扣除,降低課稅標準。注意:須有實際借款·使用紀錄,純為節稅而虛設貸款會被否認。

策略5:配偶優先相續·二次相續分割

第一次相續時將大部分財產移轉配偶(活用最高₩30億配偶扣除),延後子女實際接收的時點。配偶過世時再相續給子女,第二次相續適用配偶持分外扣除。對居住者尤為有效。

策略6:生前出售→現金轉移

被相續人生前出售韓國不動產,繳納讓渡所得稅後,將稅後現金匯回母國或贈與。若母國(香港·新加坡)無相續稅,現金跨境轉移後完全脫離韓國·母國雙重課稅體系。缺點:讓渡稅可能比相續稅更高(多住宅情況下),須個案試算。

6. 申報實務:時程·必備文件·罰則

6-1. 申報期限與方式

區分申報期限繳納方式
相續稅(被相續人居住者)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一次繳納或分期(最長10年)
相續稅(被相續人非居住者)死亡之日起9個月內一次繳納或分期(最長10年)
贈與稅贈與之日起3個月內一次繳納或分期(最長5年)

6-2. 必備文件(外國人案例)

  • 被相續人·受贈人護照影本
  • 母國發行之死亡證明書·親屬關係證明書(須當地公證+韓國駐外館認證)
  • 韓國不動產登記簿謄本·公示價證明
  • 遺囑書(若有,須當地公證)
  • 銀行存摺·股權證明(境內外金融資產)
  • 抵押貸款契約書(若主張債務扣除)

6-3. 罰則(怠忽申報·虛假申報)

違反類型加算稅率
無申報加算稅本稅 ×20%
不正申報加算稅(隱匿·偽造)本稅 ×40%
納付不誠實加算稅未繳稅額 ×0.022%×日數(年率約8%)

重點:外國繼承人最常見的失誤是「不知道要申報」。韓國國稅廳近年透過國土交通部不動產登記資料追蹤外國人持有狀況,未申報的相續案例約3-5年後遭追討的機率極高。

7. FAQ:華語圈高資產家族最常問的問題

Q1. 父親在台灣過世,韓國公寓也要報稅嗎?

是。被相續人的居住地不影響韓國境內不動產的課稅權。韓國對境內不動產有絕對課稅權。須在死亡日起9個月內向被相續人最後居所或不動產所在地稅務署申報。

Q2. 父親生前不告訴我們有這戶韓國公寓,怎麼辦?

韓國國稅廳·法院家事部可協助查詢被相續人名下不動產(須提交親屬關係證明)。建議:(1)取得韓國家庭關係登錄部「相續人金融取引照會」,(2)透過韓國法務士查詢國土交通部不動產登記。發現後仍須在期限內申報,否則加算稅。

Q3. 我是非居住者,可以拋棄繼承嗎?

可以。在韓國法律下,外國繼承人仍可主張「相續拋棄」或「限定承認」,須在獲悉相續開始日起3個月內向韓國家庭法院申請(被相續人最後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逾期視為單純承認,須負擔債務。

Q4. 公寓有貸款餘額₩5億,要怎麼計算稅?

貸款餘額可作為「債務扣除」從相續財產減除。例如公示價₩22億 - 貸款₩5億 = 課稅財產₩17億。但須提供貸款契約書、餘額證明,且須證明該債務確實由被相續人負擔(非親屬間借貸)。

Q5. 兄弟姊妹分配比例可以自由決定嗎?

可以。相續人之間透過「相續財產分割協議書」可自由約定分配比例。但若無遺囑且無協議,依韓國民法法定持分(配偶1.5、子女各1)分配。協議書須全體相續人簽名+印鑑證明,可向韓國公證單位辦理公證。

Q6. 我可以把繼承的公寓直接賣掉嗎?

可以,但須先完成「相續登記」(將所有權移轉至繼承人名下),再進行買賣。相續登記費用約₩200-500萬(含登錄稅·法務士酬金)。賣出時的取得價以相續開始時公示價計算讓渡所得稅,可能與當初被相續人購入價差距甚大。

Q7. 韓國繳了相續稅,台灣還要繳嗎?

台灣對居住者全球財產課相續稅。但依台韓租稅協定(2023年12月生效),韓國已繳稅額可在台灣稅額內抵減。實務上韓國稅率(最高50%)通常高於台灣(最高20%),抵減後台灣多為0補繳。香港·新加坡居民因母國無相續稅,無此問題。

Q8. 配偶是韓國人,可以利用韓國配偶扣除嗎?

關鍵在「被相續人」是否為居住者,而非配偶。若被相續人本人是非居住者,即使配偶為韓國人,仍只能適用₩2億基礎扣除,無法用配偶扣除₩30億。提前讓被相續人取得韓國居住者身份是核心策略。

Q9. 法人股權贈與真的能節稅嗎?

能,但有條件。若法人為「不動產過多持有法人」(不動產比率超過50%),股權贈與仍以不動產實質評價課稅。一般運營法人(含商用樓+運營業務)才能享股權評價優勢。詳見法人vs個人比較文。

Q10. 韓國配偶過世,我(外國人)如何繼承?

外國配偶在韓國法律下擁有相續權。須提交(1)外國人結婚證明(韓國駐外館認證),(2)外國人登錄證或護照,(3)韓國家族關係證明書。實務上外國配偶若無F-6簽證·韓國登錄號,須先申請相續用外國人登錄號(號碼簿登錄證),再辦理相續登記。

8. 參考資料

  • 《相續稅及贈與稅法》 https://www.law.go.kr/
  • 《相續稅及贈與稅法施行令》 https://www.law.go.kr/
  • 韓國·台灣租稅協定(2023年12月生效) https://www.moef.go.kr/
  • 韓國國稅廳 相續·贈與稅 https://www.nts.go.kr/
  • 韓國家族關係登錄部 https://efamily.scourt.go.kr/
  • 韓國國土交通部 實價登錄 https://rt.molit.go.kr/
  • 大法院家庭法院(相續拋棄·限定承認) https://www.scourt.go.kr/

免責聲明: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稅務·投資建議。跨境相續·贈與規劃須依個別情況諮詢韓國公認會計士·稅務士·律師·法務士及母國專業顧問。法令以韓國政府最新公告為準。

— China-Korea Property Law 編輯部

2026年3月1日星期日

外國人韓國房產租金收入稅務完全指南:居住者vs非居住者課稅·分離課稅·綜合所得稅申報·租稅協定節稅實戰

📅 發布日期:2026年3月2日 🔄 最後更新:2026年3月2日
⏱ 閱讀時間:約 20 分鐘 🏷 關鍵詞:韓國租金所得稅、外國人임대소득、非居住者分離課稅、綜合所得稅申報
韓國租金所得稅外國人申報指南|首爾公寓月租收入課稅完全解析

在首爾擁有公寓並出租的外國投資者,即使不在韓國居住也必須申報租金所得稅

引言:買了韓國的房子出租,稅怎麼繳?

香港的陳先生在首爾麻浦區買了一間公寓,以月租 ₩150 萬(約 NT$37,500)出租。他人在香港,以為「不住韓國就不用繳韓國的稅」。隔年5月,他的法務士打來電話:「您必須向韓國國稅廳申報綜合所得稅,否則將加收未申報加算稅 20%。」

這是許多外國房東最常犯的錯誤——即使是非居住者(비거주자),只要在韓國有不動產租金收入,就必須向韓國申報繳稅。這個規則沒有例外。

更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起韓國大幅修改了租金所得的課稅制度:2戶高價住宅的全租保證金也開始課稅、外國人的租金所得免稅優惠面臨廢除提案、間主임대료(推定租金收入)的利率從 3.5% 降為 3.1%。本文將為中華圈投資者完整拆解韓國租金所得稅的全部規則,從課稅對象判定到實際稅額計算,從分離課稅選擇到台韓租稅協定的節稅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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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韓國租金所得稅基本概念——什麼情況要繳稅?

韓國的住宅租金所得(주택임대소득)屬於「事業所得」的一種,依《所得稅法》規定,以下情況的租金收入需要課稅:

持有住宅數月租收入全租保證金課稅與否
1戶(基準時價 ₩12億以下)免稅免稅✕ 不課稅
1戶(基準時價 ₩12億超過)課稅免稅月租部分課稅
2戶(均為基準時價 ₩12億以下)課稅免稅月租部分課稅
2戶(含基準時價 ₩12億超過的高價住宅)課稅課稅(2026年起新增)月租+推定租金均課稅
3戶以上課稅課稅(保證金合計 ₩3億超過部分)全部課稅
關鍵概念|基準時價(기준시가)
基準時價是韓國政府每年公告的不動產公示價格,通常為實際市場價的 60~70%。例如市價 ₩20 億的江南區公寓,基準時價可能約 ₩13~14 億,即已超過 ₩12 億的高價住宅門檻。查詢網址:realtyprice.kr

對外國投資者而言,最容易忽略的是「1戶高價住宅月租即課稅」以及「海外住宅的月租收入(如果您是居住者)也算在韓國課稅範圍」這兩點。

§2 居住者 vs 非居住者——課稅方式的關鍵差異

您在韓國繳多少租金所得稅,首先取決於您是「居住者」還是「非居住者」:

區分居住者(거주자)非居住者(비거주자)
判定基準在韓國有住所,或連續兩個課稅年度內居住滿 183 天(2026年起新基準)不符合居住者條件者
課稅範圍全球所得(含海外租金)僅韓國國內來源所得
不動產租金課稅方式綜合課稅(與其他所得合併,6~45%)或分離課稅(14%)不動產所得 = 綜合課稅(與居住者相同方式)
申報期限隔年 5月1日~5月31日同左(如有韓國事業場或不動產所得)
非居住者的重要例外:韓國稅法中,非居住者的大多數所得(利息、股利、薪資等)是按「分離課稅」(源泉徵收)處理,不需再申報。但不動產租金所得是例外中的例外——即使您是非居住者,不動產租金收入必須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稅率和計算方式與居住者完全相同。這是《所得稅法》第121條第2項的明確規定。

簡言之,不論您住在台北、香港還是上海,只要您在韓國有出租房產的租金收入,就必須每年5月向韓國國稅廳(NTS)申報綜合所得稅。不申報的罰則是:未申報加算稅 20%(蓄意隱匿則為 40%)+ 未繳加算稅(每日萬分之2.5)。

§3 分離課稅制度——年收入 ₩2,000萬以下的14%優惠稅率

如果您的年度住宅租金總收入在 ₩2,000萬(約 NT$50萬)以下,您可以選擇分離課稅(분리과세),不與其他所得合併,單獨以 14% 的固定稅率計算。

分離課稅計算公式

稅額 = [租金收入 × 必要經費率 差額後 ÷ 基本扣除後金額]× 14%

具體步驟:
① 所得金額 = 租金總收入 −(租金總收入 × 必要經費率)
② 課稅標準 = 所得金額 − 基本扣除
③ 稅額 = 課稅標準 × 14%
④ 實際繳納 = 稅額 + 地方所得稅(稅額 × 10%)= 合計 15.4%
區分已登記租賃事業者未登記者
必要經費率60%50%
基本扣除₩400萬₩200萬
條件地方政府+稅務署雙重登記、年租金漲幅 ≤5%

計算範例:未登記者,年租金收入 ₩1,800萬

① 所得金額 = ₩1,800萬 −(₩1,800萬 × 50%)= ₩900萬
② 課稅標準 = ₩900萬 − ₩200萬 = ₩700萬
③ 所得稅 = ₩700萬 × 14% = ₩98萬
④ 地方所得稅 = ₩98萬 × 10% = ₩9.8萬
合計繳納 = ₩107.8萬(約 NT$26,950)

分離課稅的最大優勢是:即使您在韓國有高額的其他所得(如薪資、金融收入),租金部分也不會被拉到更高的累進稅率。但如果您的租金收入很少且沒有其他韓國所得,綜合課稅的基本稅率 6% 可能比 14% 更低,此時選擇綜合課稅更有利。

§4 綜合課稅制度——年收入 ₩2,000萬超過的累進稅率

年度住宅租金總收入超過 ₩2,000萬的,必須與其他綜合所得(薪資、事業所得、利息、股利等)合併,按以下累進稅率計算:

課稅標準(₩)稅率累進扣除(₩)
≤ 1,400萬6%0
1,400萬 ~ 5,000萬15%126萬
5,000萬 ~ 8,800萬24%576萬
8,800萬 ~ 1.5億35%1,544萬
1.5億 ~ 3億38%1,994萬
3億 ~ 5億40%2,594萬
5億 ~ 10億42%3,594萬
> 10億45%6,594萬

加上地方所得稅(10%附加),最高實際稅率可達 49.5%。對於在韓國有高薪工作且同時出租多間房產的外國居住者,租金收入可能落在 35~42% 的稅率區間。

綜合課稅時,必要經費可按「實際發生額」扣除(如維修費、折舊費、保險費、管理費中的業務比例、仲介費等),相對於分離課稅的固定比率,如果您的實際支出較高,綜合課稅可能更節稅。

韓國임대소득分離課稅計算方法|14%優惠稅率vs綜合課稅比較

分離課稅(14%固定)與綜合課稅(6~45%累進)的選擇,可能導致數百萬韓元的稅差

§5 全租保證金的「推定租金收入」——2026年重大變化

韓國獨有的全租制度下,房東收取高額保證金但不收月租。稅法上將這筆保證金視為房東「免費使用資金」,按一定利率計算「推定租金收入(간주임대료)」並課稅。

2026年新規:2戶高價住宅也要繳推定租金稅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擁有2戶以上住宅、其中含基準時價超過 ₩12億的高價住宅,且全租保證金合計超過 ₩12億的房東,必須就超過部分計算推定租金收入並繳稅。此前僅 3 戶以上才需繳納。

推定租金收入計算公式

推定租金收入 =(保證金合計 − ₩3億)× 租賃天數 × 60% ÷ 365 × 定期存款利率
2026年歸屬適用利率:3.1%(較2025年的3.5%下降)

計算範例:3戶住宅,全租保證金合計 ₩8億

推定租金收入 =(₩8億 − ₩3億)× 365 × 60% ÷ 365 × 3.1% = ₩5億 × 60% × 3.1% = ₩930萬

這 ₩930萬 將加入您的租金總收入。如果加上其他月租收入後仍在 ₩2,000萬以下,可選擇分離課稅;超過則併入綜合課稅。

§6 實戰稅額計算——三個外國房東案例

案例 A:台灣居住者,月租 ₩1,500萬/年,未登記

項目金額
年租金收入₩1,500萬
選擇分離課稅(≤ ₩2,000萬)
所得金額 = ₩1,500萬 × (1−50%)₩750萬
課稅標準 = ₩750萬 − ₩200萬₩550萬
所得稅 = ₩550萬 × 14%₩77萬
地方所得稅 = ₩77萬 × 10%₩7.7萬
合計繳納₩84.7萬(≈ NT$21,175)

案例 B:香港非居住者,月租 ₩3,000萬/年,有其他韓國所得 ₩0

項目金額
年租金收入₩3,000萬(> ₩2,000萬,必須綜合課稅)
必要經費(單純經費率 42.6%)₩1,278萬
所得金額₩1,722萬
人的扣除(非居住者基本 ₩150萬)₩150萬
課稅標準₩1,572萬
所得稅 = ₩1,572萬 × 15% − ₩126萬₩109.8萬
地方所得稅₩10.98萬
合計繳納₩120.78萬(≈ NT$30,195)

案例 C:中國大陸非居住者,3戶全租,保證金合計 ₩10億 + 月租 ₩1,200萬/年

項目金額
月租收入₩1,200萬
推定租金收入 =(₩10億−₩3億)×60%×3.1%₩1,302萬
租金總收入₩2,502萬(> ₩2,000萬,必須綜合課稅)
必要經費(42.6%)₩1,065.9萬
所得金額₩1,436.1萬
課稅標準(−₩150萬基本扣除)₩1,286.1萬
所得稅 = ₩1,286.1萬 × 6%(≤₩1,400萬)₩77.17萬
地方所得稅₩7.72萬
合計繳納₩84.89萬(≈ NT$21,222)

案例C看似保證金高達₩10億,但由於推定租金收入的60%計算比例和₩3億免除額的設計,實際稅額相對溫和。這也是全租制度在稅務上對房東有利的一面。

§7 外國人租金免稅廢除提案與台韓租稅協定

A. 外國人租金所得免稅優惠廢除提案

2025年10月15日,韓國國會議員宋彥錫(송언석,國民力量黨)正式代表發起《所得稅法》修正案,提案內容包括:

第一,廢除外國人的1戶住宅租金免稅優惠——現行法下不論國籍,1戶低於基準時價₩12億的住宅月租一律免稅。修正案主張外國人不應享有此優惠。第二,外國人的分離課稅稅率提高為內國人的2倍(即28%)。法案目前在國會審議中。如果通過,將大幅增加外國房東的稅負。

投資者影響評估:以年租金 ₩1,800萬為例,現行分離課稅繳 ₩107.8萬;若稅率改為28%,同一情境將繳 ₩215.6萬——稅負翻倍。建議密切關注國會立法進度。

B. 台韓租稅協定(2023年12月27日生效)

台灣投資者的獨特優勢:台灣與韓國於 2023 年 12 月 27 日正式生效所得稅協定。關於不動產租金的重點條款如下:

條款內容實際效果
第6條 不動產所得不動產所在地國有優先課稅權韓國可以對您的韓國租金收入課稅
第23條 消除雙重課稅居住地國給予外國納稅額抵免您在韓國繳的租金稅,可在台灣申報時扣抵
適用條件須提交「居住者證明書」給韓國稅務機關向台灣國稅局申請「稅務居住者證明」

實際操作上,您需要在台灣5月報稅時,將韓國租金收入列入海外所得,並以「外國已納稅額」申報扣抵,避免同一筆租金被台韓兩邊各課一次全額稅。

§8 租金所得節稅策略與申報實務

策略 1:年收入 ₩2,000萬以下 → 比較分離課稅與綜合課稅

如果您在韓國沒有其他所得,綜合課稅的基本稅率6%(課稅標準 ₩1,400萬以下)可能比分離課稅的14%更低。每年5月申報前,請法務士或稅務師同時計算兩種方案,選擇較低者。

策略 2:登記為租賃事業者 → 必要經費率從50%提高到60%、基本扣除從₩200萬提高到₩400萬

登記條件:向地方政府和稅務署雙重登記,且年租金漲幅不超過5%。對於長期持有、穩定出租的外國投資者,這是最直接的節稅手段。注意:登記後須維持出租義務(短期4年、長期8年),中途違約將追繳已減免稅額。

策略 3:善用必要經費實際扣除(綜合課稅時)

可扣除的實際費用包括:物件維修費、折舊費(建物部分,按40年耐用年限直線折舊)、火災保險費、管理費中的業務比例、仲介手續費、稅務師報酬等。保留所有收據和銀行轉帳紀錄是關鍵。

策略 4:利用台韓(或港韓、中韓)租稅協定的外國已納稅額抵免

在韓國繳納的租金所得稅,可在居住地申報時扣抵,避免雙重課稅。台灣投資者在5月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填寫「基本稅額申報表」,附上韓國的納稅證明即可。

申報實務時程

時間事項備註
每年1月整理前一年度租金收支明細月租收入、必要經費收據
3月~4月委任韓國稅務師準備申報非居住者須指定納稅管理人
5月1日~31日向韓國國稅廳(HomeTax)申報綜合所得稅hometax.go.kr
5月31日前繳納稅款可透過韓國銀行帳戶或國際匯款
6月~7月(台灣)在台灣申報時列入海外所得、申請外國已納稅額扣抵附韓國納稅證明

常見問題 FAQ

Q1:我只有一間房出租月租,基準時價不到₩12億,真的不用繳稅嗎?

是的,現行法下1戶且基準時價 ₩12億以下的住宅月租收入免稅。但請注意:這項免稅優惠目前面臨針對外國人的廢除提案,且基準時價每年重新公告,您的房產可能在未來年度超過門檻。建議每年初查詢最新基準時價。

Q2:非居住者如何在韓國申報綜合所得稅?人不在韓國也能申報嗎?

可以。非居住者須指定一位「納稅管理人(납세관리인)」,通常為韓國的稅務師或法務士,代為辦理所有申報和繳稅手續。您需要先向管轄稅務署提交「納稅管理人設定申報書」。費用約 ₩30~80萬/年。

Q3:全租(傳貰)房東如果只收保證金不收月租,也要繳稅嗎?

取決於持有住宅數。1戶:免稅。2戶(均非高價住宅):免稅。2戶(含高價住宅)且保證金合計超₩12億:2026年起課稅。3戶以上且保證金合計超₩3億:課稅。

Q4:租金收入不申報會怎樣?韓國稅務機關怎麼知道?

韓國國稅廳透過以下管道掌握租金資訊:租賃契約確定日期登記、租客的月租稅額扣除(세액공제)申請、銀行帳戶資金流動分析、不動產登記資料交叉比對。近年國稅廳針對外國人不動產所得的稽查力度大幅加強。未申報的罰則包括:未申報加算稅 20%(或蓄意40%)、未繳加算稅每日萬分之2.5、最嚴重可移送檢察機關追究逃漏稅刑事責任。

Q5:我在韓國繳了租金所得稅,回台灣還要再繳一次嗎?

台灣對稅務居住者的全球所得課稅,但台韓租稅協定允許「外國已納稅額扣抵」。您在韓國繳的稅額可直接從台灣應納稅額中扣除(以該筆所得在台灣應稅額度為上限),實際上不會被雙重課稅。

Q6:可以用法人名義持有韓國房產出租來節稅嗎?

外國法人在韓國的不動產租金收入按法人稅率課稅(9~25%,加地方稅最高27.5%),看似低於個人最高稅率49.5%。但法人持有的缺點包括:取得稅一律12%(個人首購可能僅1~3%)、讓渡所得稅附加10~30%、利潤匯回母國時可能再被課股利所得稅。整體稅負需視個案計算,不一定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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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與法令來源

  • 《所得稅法》第12條、第64條之2、第119條、第121條 — law.go.kr
  • 國稅廳|住宅租賃所得申報指南 — nts.go.kr
  • 國稅廳|住宅租賃所得節稅Tip — nts.go.kr
  • 國稅廳|推定租金收入(임대료)— nts.go.kr
  • 세정일보|宋彥錫議員外國人租金課稅法案(2025.10.15)— sejungilbo.com
  • 韓國經濟|高價2戶住宅推定租金課稅(2023.12.10)— hankyung.com
  • 台灣財政部|台韓所得稅協定生效公告 — mof.gov.tw
  • Brunch|2026年間主임대료變更 — brunch.co.kr
  • HomeTax 申報系統 — hometax.go.kr
⚠️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稅務或投資建議。韓國租金所得稅規定因個人身分(居住者/非居住者)、持有住宅數、登記狀態等因素而異,實際操作前請務必諮詢持牌稅務師(세무사)。文中所述的法案修正動態以截稿日(2026年3月2日)的資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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