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6年5月1日 · 閱讀時間:約22分鐘 · 關鍵字:法人購房、個人vs法人、外國人不動產、稅率比較、法人設立、節稅
答案不是非黑即白。法人vs個人,差異不只是稅率,而是持有結構、退場策略、家族傳承、跨境稅務的整體設計。本文用2026年最新法令、具體稅額試算、實際情境,告訴你哪一種適合你。
1. 為什麼這個問題重要?三個關鍵分歧點
外國人購買韓國房產,「個人名義」是預設選項——直接用護照·外國人登錄號·指定管理人即可登記。但有三種情境會讓「法人名義」浮出檯面:
2026年5月9日後多住宅重課恢復,個人持有3戶以上邊際稅率衝82.5%。法人不適用個人讓渡所得稅體系,改適用法人稅(基本9-24%)。
非住宅商用不動產經營收益、折舊、費用扣除,法人結構更具優勢。個人持有商用樓仍以綜合所得稅或讓渡所得稅課徵,無法靈活運用費用扣除。
不動產直接繼承·贈與面臨高額稅率(最高50%)。法人股權形式則可分批移轉、活用低估值股權贈與,是高資產家族常用的長期工具。
2. 個人 vs 法人:稅率全面對照(2026年版)
2-1. 取得階段
| 項目 | 個人名義 | 法人名義 |
|---|---|---|
| 取得稅(住宅·首戶) | 1.0-3.0% | 12%(法人取得住宅一律重課) |
| 取得稅(住宅·首都圈過密抑制圈內法人新設5年內) | — | +8% 重課(合計最高約20%) |
| 取得稅(商用·業務) | 4.6% | 4.6%(一般情況) |
| 取得稅(首都圈法人新設5年內·商用) | — | +4% 重課 |
| 登記免許稅 | 0.8-3.0% | 0.8-3.0%(同等) |
重點:住宅情況下,法人名義取得稅12%是個人的4-6倍。首都圈過密抑制圈域(首爾·仁川·京畿部分地區)新設未滿5年的法人需額外重課。住宅短期買賣,法人絕對不利。
2-2. 持有階段
| 項目 | 個人名義 | 法人名義 |
|---|---|---|
| 財產稅(每年6/1為基準日) | 0.1-0.4% | 0.1-0.4%(同等) |
| 綜合不動產稅(住宅·公示價₩9億超過部分) | 0.5-5.0% 累進 | 2.7% 或 5.0% 一律 |
| 租賃所得稅 | 綜合所得稅 6-45%(分離課稅14% 可選) | 法人稅 9-24% |
| 費用·折舊認定 | 有限 | 廣泛認定 |
2-3. 讓渡(出售)階段
| 項目 | 個人名義 | 法人名義 |
|---|---|---|
| 讓渡所得稅(基本稅率) | 6-45% 累進 | 法人稅 9-24% |
| 住宅短期持有加算 | 未滿1年 70%·1-2年 60% | 法人稅 + 追加課稅 20% |
| 多住宅重課(2026-05-10之後) | +20%(2宅)·+30%(3宅以上) | 法人一律 +20% 追加課稅 |
| 長期持有特別扣除 | 最高80%(居住者·1住宅) | 無 |
| 最高邊際稅率 | 82.5%(多住宅·含地方稅) | 約49%(法人稅+追加課稅+地方稅) |
2-4. 配息·資金回流階段(法人特有)
| 項目 | 個人 | 法人 |
|---|---|---|
| 法人→股東配息 | 不適用 | 配息所得稅 14%(國內)·22%(外國法人源泉) |
| 韓·台/港/星 租稅協定 | 不適用 | 10-15% 限制稅率可適用 |
重點:法人在出售差價先課一次法人稅,股東領配息再課一次配息所得稅,雙重課稅結構是基本。租稅協定可部分減輕,但無法完全消除。
3. 模擬比較:30億江南公寓,持有5年後出售
假設:購入30億 → 5年後出售40億,持有期間年租金收入7,000萬韓元,讓渡差價10億。
案例A:個人名義(非居住者)
| 項目 | 金額 |
|---|---|
| 取得稅(4.6%) | 1.38億 |
| 5年持有稅合計 | 約2.5億 |
| 租賃所得綜合稅5年合計 | 約1.0億 |
| 讓渡所得稅(5月9日後·多住宅情況) | 約5.5-6.5億 |
| 總稅負 | 約10.4-11.4億 |
| 實效稅率(對購入價) | 約35-38% |
案例B:法人名義(韓國法人新設·首都圈內·5年內)
| 項目 | 金額 |
|---|---|
| 取得稅(12% + 重課) | 約5.4-6.0億 |
| 5年持有稅合計(含綜不稅) | 約3.5-4.0億 |
| 租賃所得法人稅5年合計 | 約0.6億 |
| 讓渡法人稅 + 追加課稅(20%) | 約3.5-4.0億 |
| 股東配息時配息稅(10-15%) | 約0.5-0.7億 |
| 總稅負 | 約13.5-14.7億 |
| 實效稅率 | 約45-49% |
案例C:法人名義(首都圈外·濟州法人)
| 項目 | 金額 |
|---|---|
| 取得稅(商用4.6%·住宅亦部分免重課) | 約1.4-2.5億 |
| 5年持有稅合計 | 約2.5-3.0億 |
| 租賃所得法人稅 | 約0.6億 |
| 讓渡法人稅 + 追加課稅 | 約3.0-3.5億 |
| 配息稅 | 約0.5億 |
| 總稅負 | 約8.0-10.1億 |
| 實效稅率 | 約27-34% |
結論:單純買賣住宅的話,個人名義壓倒性有利。法人僅在首都圈外或商用·業務型資產時才產生節稅效益。
4. 法人有利的5種情境
情境1:商用·業務樓宇購置(辦公樓·商街·物流中心)
商用不動產不適用法人12%重課。租金收入加上折舊與費用認定,法人結構更有利。即使持有5-10年後出售,法人稅9-24%仍比個人累進6-45%更平緩。
情境2:外國法人以韓國子公司持股結構
香港·新加坡母公司 → 韓國子公司持有不動產。出售時以韓國子公司股權讓渡處理,可能規避韓國不動產讓渡稅(但若構成「不動產過多持有法人」仍須課徵讓渡稅,要件嚴格)。事前結構設計不可或缺。
情境3:濟州或首都圈外多筆物件持有
首都圈過密抑制圈域以外設立的法人不適用取得稅重課。在濟州·釜山·光州等地方持有5戶以上物件時,法人比個人更節稅。
情境4:家族持股·世代移轉
以法人股權形式分批贈與子女。股權評價採資產價值與收益價值加權平均,可能比直接評價不動產更低。每年活用贈與財產扣除(成年子女₩5,000萬·未成年₩2,000萬)分散贈與。
情境5:商業型短期買賣(Flip業務)
個人未滿1年買賣需重課70%。法人視為事業活動,適用法人稅率 + 追加課稅20%(合計約30-44%),比個人更有利。但須完成「不動產買賣業」事業者登記。
5. 韓國法人設立實戰流程(外國人出資)
5-1. 法人形態選擇
| 形態 | 最低資本 | 特徵 | 適合度 |
|---|---|---|---|
| 株式會社(주식회사) | 無限制(實務₩1億) | 最常見,股權自由轉讓 | ★★★★★ 推薦 |
| 有限會社(유한회사) | 無限制 | 股權轉讓受限,封閉性 | ★★★ 家族用 |
| 有限責任會社(유한책임회사) | 無限制 | 運營靈活,採用較少 | ★★ 特殊目的 |
5-2. 外國人直接投資(FDI)申報
外國人對韓國法人出資₩1億以上時,需依《外國人投資促進法》辦理外國人投資企業登記。流程:
- 外國人投資申報(KOTRA 或外國換銀行)
- 投資資金匯入(外國換銀行外國人投資專用帳戶)
- 法人登記(登錄稅·委託法務士辦理)
- 外國人投資企業登記(KOTRA·登記後60日內)
- 事業者登記(管轄稅務署)
5-3. 費用·所需期間
| 項目 | 費用(韓元) | 期間 |
|---|---|---|
| 登錄稅·登錄免許稅 | 約100-300萬 | 登記時繳納 |
| 法務士酬金 | 約100-200萬 | — |
| 會計·稅務顧問(年) | 約600-1,500萬 | 持續 |
| 法人帳簿·記帳(年) | 約200-500萬 | 持續 |
| 整體設立期間 | — | 約4-6週 |
5-4. 任員·董事要件
株式會社僅需董事1名以上即可(資本金未滿₩10億時)。外國人不論是否在韓居住皆可擔任董事。但實務上建議至少設置1名韓國居住董事(便於稅務·銀行對應)。
6. 決策矩陣:你該選個人還是法人?
| 條件 | 個人推薦 | 法人推薦 |
|---|---|---|
| 住宅 1-2戶持有目的 | ✓ | — |
| 住宅 3戶以上·首都圈外 | — | ✓ 可考慮 |
| 江南·龍山等調整對象地區住宅 | ✓(長期持有扣除) | —(重課負擔) |
| 濟州·釜山商用·Pension多筆 | — | ✓ |
| 辦公樓·商街樓宇 | — | ✓ |
| 租賃收益為主運營 | — | ✓(費用·折舊扣除) |
| 5年內短期買賣 | —(重課70%) | ✓(法人稅+20%) |
| 家族資產世代移轉計畫 | — | ✓(股權分批贈與) |
| F-2-8 投資移民(5億休養型) | ✓ | —(移民制度不適用) |
| 不願負擔會計·稅務費用 | ✓ | — |
判定指引:上述項目中「✓ 法人」勾選達5項以上者,可積極考慮法人結構;勾選未達3項者,個人名義明顯有利。
7. FAQ:華語圈投資者最常問的問題
Q1. 香港法人可以直接購買韓國不動產嗎?
可以。允許外國法人以名義直接購置。不過外國法人若在韓國境內無事業場所,綜合所得稅·法人稅申報程序複雜,租金收入須源泉徵收22%(適用租稅協定時10-15%)。實務上一般以新設韓國子公司更便利。
Q2. 法人12%取得稅重課適用於所有住宅嗎?
是。2020年8月起,法人取得住宅一律適用12%(含地方稅),不問實居或租賃用途。但商用·業務用·公示價₩1億以下等部分例外存在。事前須請法務士·稅務士審核。
Q3. 設立韓國法人一定要有韓國人合夥人嗎?
不需要。外國人可100%出資。株式會社僅需1名董事即可設立,董事亦可為外國人。但實務上銀行開戶·稅務申報等事項,由韓國居住董事或代理人協助較便利。
Q4. 法人設立後到不動產購入需要多久?
法人設立4-6週 + 外國人投資申報 + 事業者登記 → 即可購入。土地交易許可區(江南3區·龍山等)對法人買主不適用居住要件,但自用·實投資舉證更為嚴格。
Q5. 法人名義不動產可以租給股東嗎?
可以,但會被歸類為「特殊關係人交易」,須以市價基準收取租金。低於市價出租時,法人面臨「不當行為計算否認」,股東則可能課徵贈與稅。事前須備妥鑑定報告或周邊市價佐證資料。
Q6. 法人清算時資產如何回流股東?
法人清算時剩餘財產分配以「擬制配息」處理。超過資本金部分課徵配息所得稅(外國股東源泉22%或租稅協定10-15%)。實務順序:清算前以市價出售不動產 → 法人稅清算 → 剩餘財產分配。
Q7. 可以用韓國法人名義取得F-2-8投資移民嗎?
不可以。F-2-8投資移民僅適用於個人名義投資₩5億以上休養型不動產。法人名義投資不被認可。若要同時追求投資移民與節稅,需另作設計(例如:個人名義5億 + 法人名義商用)。
Q8. 個人可以變更為法人名義(設立法人後讓渡)嗎?
法律上可行,但個人→法人讓渡時,個人須負擔讓渡所得稅,法人須負擔取得稅12%。雙重負擔下幾乎無實益。第一次購買時就決定名義是關鍵。
8. 參考資料
- 《地方稅法》第13條之2(法人住宅取得稅重課) https://www.law.go.kr/
- 《法人稅法》第55條之2(土地等讓渡所得追加課稅) https://www.law.go.kr/
- 《所得稅法》第104條(讓渡所得稅率) https://www.law.go.kr/
- 《外國人投資促進法》 https://www.law.go.kr/
- 韓國國稅廳 https://www.nts.go.kr/
- KOTRA 外國人投資綜合支援 https://www.investkorea.org/
- 韓國國土交通部 實價登錄 https://rt.molit.go.kr/
免責聲明: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稅務·投資建議。法人設立·稅務設計·跨境股權結構需依個別情況諮詢韓國公認會計士·稅務士·律師·法務士。法令以韓國政府最新公告為準。
— China-Korea Property Law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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